券商:撤单!公司: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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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撤单!公司:分手!
2023-05-18 18:15:00
在IPO路上,公司和中介机构分分合合的戏码并不罕见。但是下面这一对,显然“分”得不太愉快。
  5月17日,二度冲击上市的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兴科技”)披露了审核问询回复。在被问及更换保荐机构的原因时,恒兴科技的回复充满了对前任保荐机构的“怨念”。
  原来,第一轮上市进程中,恒兴科技被抽中现场检查后撤单。恒兴科技表示,公司对自身有信心,但投行对自己的工作质量没信心。经前任投行反复要求,无奈撤回材料。公司对于撤回材料影响自身上市进程不太满意,故更换保荐机构重启上市。
  保荐机构打“退堂鼓”,公司:分手!
  曾被抽中检查的恒兴科技,在2021年初来了一场短暂的IPO之旅后选择撤单。如今时隔逾一年时间,恒兴科技转战沪市主板IPO,并在5月17日披露了问询回复。
  对于第一次申报被抽中现场检查后撤回申请文件的实际原因,恒兴科技认为,主要是前任保荐机构的“锅”。
  恒兴科技表示,前次申报中,公司被抽到现场检查,前任保荐机构因考虑到申报材料中存在部分关联交易等信息存在遗漏、对自身工作质量缺乏足够信心等因素,担心因工作质量使保荐机构自己可能面临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故与公司多次沟通想要撤回材料。而公司对自身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等有信心,认为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况,但经前任保荐机构反复要求,最终还是撤回材料。
  在撤回材料后,江苏证监局要求前任保荐机构提供了工作底稿并进行了检查,经查询公开信息,未发现前任保荐机构由于该项目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形。
  后续,前任保荐机构仍想继续为发行人提供服务以再次申报,但公司对于撤回材料影响自身上市进程不太满意,决定更换保荐机构重启上市工作,对于会计师和律师未作更换。
  据问询回复,前任保荐机构在前次申报材料中还遗漏了关联交易信息!
  恒兴科技表示,新任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进场工作后,对上述未披露事项进行了充分核查,认为上述事项属于控股股东向公司供应商的提供借款行为,不构成发行人上市的实质性障碍或构成重大不确定的事项,已在本次申报文件中做了充分披露和说明。
  更换保荐机构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20年底,恒兴科技最初曾申报创业板上市,被抽中现场检查后申请撤回申报材料,首次IPO历时50多天便折戟。
  2023年2月,恒兴科技转战上交所主板,保荐机构变更为国泰君安证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所均保持不变。
  监管还关注到,第二次申报重新选聘的国泰君安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恒兴科技非自然人股东金浦国调基金存在间接持股关系、与恒兴科技非自然人股东苏商投资存在间接持股关系。结合公司与国泰君安的特定关系,监管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对此,恒兴科技表示,国泰君安与上海国际集团在业务、机构、资产、财务、办公等方面严格分开,各自独立运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国泰君安与金浦国调基金、苏商投资之间不存在利益安排。
  监管严查“一查就撤”
  “上市过程中,保荐券商和公司产生分歧并不罕见。” 沪上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公司肯定是希望越快上市越好,但是站在投行的角度,相比在现场检查时被查出问题,主动撤回材料对发行人、保荐机构的影响相对较小,没有完全准备好的项目多会选择终止审核。”
  还有业内人士表示,注册制下,如果发行人与保荐机构无法协商一致并共同提交撤单申请,保荐机构也可以单方面撤单。
  近年来,现场检查、现场督导对准IPO项目的威慑力持续增加,“一查就撤”的现象频繁出现,而“撤否率”也成了衡量投行执业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杜绝“一查就撤”等行为,监管部门去年12月发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现场检查和督导面,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对收到现场检查或督导通知后撤回的项目,证监会及交易场所将依法组织核查,坚决杜绝“带病闯关”行为。
  今年2月,深交所在《关于进一步督促会员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的通知》中明确,保荐人人均保荐项目数排前二十,且项目撤否率超过60%,深交所将对其保荐的IPO项目按50%以上的比例抽取实施现场督导。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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