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落实“数据二十条”:率先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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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落实“数据二十条”:率先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
2023-07-05 21:13:00
继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后,各地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正快速落地。
  近日,北京市印发《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北京市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2000亿元,基本完成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工作,形成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
  《实施意见》提出诸多具有全国首创性质的创新举措,包括探索个人数据收益分配,推进公共数据被授权运营方分享收益和提供增值服务,探索将国有企业数据资产的开发利用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励机制,探索数据资产作价出资入股企业等。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实施意见》在落实“数据二十条”的基础上结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关注产业发展各个面向,并创新性地给相关企业给予了具体发展路径和激励措施,其实践方式与实施效果将对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率先落实数据产权和收益分配制度
  “数据二十条”发布后,各地积极推进数据要素发展并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落实。甘肃今年5月出台《关于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广西6月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总体工作方案对外征求意见,均从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作为我国数字城市建设的标杆与数字经济重要的增长极,北京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备受关注。
  作为创新制度,“数据二十条”曾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和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原则,该原则在实践中将以何种方式落实,各方亦翘首以盼。
  《实施意见》率先落实数据产权和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建立结构性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推动界定数据来源、持有、加工、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合法权利。同时,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建立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收益分配机制。
  《实施意见》对“数据二十条”关于探索个人数据分享价值收益方式进一步探索,提出建立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机制,推动个人信息托管服务,创新性地明确“探索个人以按次、按年等方式依法依规获得个人数据合法使用中产生的收益”。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大数据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冯海红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些规定是针对个人作为数据来源者在相关数据经济价值分配格局中长期缺位的创新试验,对优化完善我国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该实践有助于解决现阶段数据交易市场定价困难、过度使用个人信息等现实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表示,按次、按年等方式收取“使用费”,有助于在实践层面探索个人信息的财产性权益保护制度。
  尽管《实施意见》进一步探索了个人参与收益分配的方向,但具体到落地实施还存在难题待解。冯海红认为,如何研究确立并切实构建个人分享相关价值收益的有效依据、如何平衡兼顾并合理界定数据价值创造者和个人数据贡献者的分配比例、如何统筹构建切实可行的技术体系和制度保障,均是需要深入研究破解的突出问题。
  对于个人获得个人数据合法使用中产生的收益比例衡量标准,赵精武建议以自主协商为基础,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功能引导整个行业以更为合适的收益比例保障个人权利。同时在实施过程中,需对数据处理者利用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向个人施加不合理限制的情况加以警惕,存在实质不公平条款的,可援引《民法典》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类条款无效。
  以数据赋能产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以数据加工、数据安全保护、数据合规、数据资产评估等为主要业务的第三方服务商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涌现,在为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与信息支撑的同时,亦成为数字要素市场建设重要的产业基础。各地对于数据要素产业发展也加大支持力度,6月,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加快数据红利释放。
  《实施意见》也通过大力发展数据服务产业、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等方面,全力推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例如发展数据要素新业态、推进数据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数据应用场景示范、打造数据基础制度综合改革试验田、建设可信数据基础设施。
  以当前市场的关注焦点人工智能产业为例,《实施意见》在完善培育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产业发展、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库、探索打造数据训练基地、拓展数据标注师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提出支持。
  赵精武指出,相较于其他产业需要的数据资源,人工智能产业的数据需求具有体量大、行业全、多模态、时效性强的基本特点。结合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在政策指引层面可以进一步重点突破:一是打造国家级数据平台,提供不同行业所需的人工智能数据训练集合,兼顾数据安全和数据利用双重目标;二是打造数据标注行业规范和第三方平台,解决人工智能研发企业数据标注处理不规范、标注能力不足等现实问题;三是增加中文类数据集合供给规模和供给力度;四是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算法、算力的一体化服务。
  在实际产业发展中,数字要素市场的活跃度与创新能力,有赖于市场主体的积极探索,亦离不开政府在公共数据供给方面给予的支持。针对特定物理区域、产业领域的数据资源整合,多地已展开积极探索。
  以“数据专区”建设为例,北京早在2020年4月就印发了《关于推进北京市金融公共数据专区建设的意见》,率先构建以场景为牵引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建设了专区承担金融公共数据“统进统出”、制度化管理、创新社会应用等功能,探索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的公共数据市场化应用模式,有力支撑了北京市普惠金融发展。2022年11月,北京市经信局印发《关于推进北京市数据专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市统筹推进数据专区建设,在专区数据供给机制、运营服务能力、数据使用管控、安全管理能力等层面系统化规划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推广完善金融等公共数据专区建设经验,加快推进医疗、交通、空间等领域的公共数据专区建设。
  加快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实现
  在当前已将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纳入生产经营体系的行业中,金融行业一直具备其特殊性与代表性。一方面,金融业数据量巨大,而传统金融机构在数据利用方面较为保守,数据实时更新与调度难度颇高。另一方面,金融行业对其他实体产业赋能作用大,近年来随着数据信托、数据资产凭证等领域的探索不断深入,如何进一步发挥这种赋能作用,同样与数据高效使用息息相关。
  针对数据资产评估和入表两个焦点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不断推动完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推动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标准,建立完善数据资产评估工作机制,开展数据资产质量和价值评估。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
  对于数据资产的金融创新,《实施意见》提出探索以合法数据资产作价出资入股企业、进行股权债权融资、开展数据信托活动,探索开展金融机构面向个人或企业的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服务。
  “数据要素与金融层面的结合,下一步的重点发展方向就是数据入表,这将在会计学意义上实现数据的资产属性的确认。”赛智产业研究院院长赵刚介绍,财政部去年12月就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进行征求意见,提出企业内部使用遵循无形资产的会计准则、外部销售遵循存货的会计准则,这有助支持以货币形式对企业数据资产进行计量评估,探索明确数据资产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事项,准确全面反映数据生产要素的资产价值。数据资产入表后,可进一步通过金融工具推进数据资产金融创新。
  目前,深圳、杭州、北京等地在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或增信融资方面,已落地不少实践案例。
  《实施意见》提出多项激励举措支持企业发展,例如探索将国有企业数据资产的开发利用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励机制、对企业的数据首登记、首挂牌、首交易、首开放等给予奖励等。
  “对国有企业而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基本使命,面对新要素投入和新业务开发,企业会面临很多短期和长远利益平衡。”赵刚认为,将国有企业数据资产的开发利用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励机制,将激励国有企业的新要素创新投入。
  对于数据要素从业企业及相关行业,这些激励措施具有积极的利好预期和引导作用。冯海红建议,行业龙头企业可以争取建设商业化的行业数据服务平台或流通交易平台,发展数据要素新业态。大型互联网企业可以布局数据要素平台,大力发展数据服务业务。数据资源型企业要探索开展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入表及金融创新,积极争取数据生态培育和数据要素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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