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合规周报(第95期)丨中信证券因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等问题收警示函 7月24日起内地投资者不得通过沪深股通买入A股

最新信息

证券合规周报(第95期)丨中信证券因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等问题收警示函 7月24日起内地投资者不得通过沪深股通买入A股
2023-07-17 22:18:00
  监管要闻
  证监会指导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
  7月14日,证监会指导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进一步优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债券承销分类监管。《评价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管与市场引导并重,旨在推动证券公司强化债券业务全流程规范管理,进一步夯实注册制下证券公司的“看门人”责任。同时,按照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此次《评价办法》修订,将企业债券中介机构分类评价一并纳入,实现统一规范。按照企业债券职责划转过渡期安排,2023年企业债券中介机构执业评价标准、工作流程和机制保持不变,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明年企业债券相关中介机构将统一纳入评价范围。
  7月24日起内地投资者将不得通过沪深股通买入A股
  7月12日,证监会官网显示,修订后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已于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香港经纪商不得再为内地投资者新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根据安排,新规设置了一年过渡期,即已开通沪股通、深股通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在2023年7月23日前可继续通过沪股通、深股通买卖A股,7月24日后,投资者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这意味着,今年7月24日起,香港经纪商不得再为内地投资者新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存量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无持股内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由香港经纪商及时注销。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飞利信(300287.SZ):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收警示函
  7月11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振华、 曹忻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未恰当评估与划分信用风险组合。
  2.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
  3.长期应收款的会计处理不恰当。
  4.2022年财务报表附注中个别项目的上期发生额有误。
  5.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
  公司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振华、财务总监曹忻军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北京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海凤凰(600679.SH):合并报表日基准选定错误等,收警示函
  7月10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合并报表日基准选定错误。2.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存在会计差错。3.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委托贷款展期情况披露存在错误。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中路股份(600818.SH):未如实披露参股公司增资款到账情况,收警示函
  7月12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如实披露参股公司增资款到账情况,未如实披露关联方承诺未完成。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三、大股东出资情况信息披露不够全面充分。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ST目药(600671.SH):信披五项违规,收警示函
  7月10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在监管中发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2020-2022年在建工程列报有误且存在少记折旧的问题。
  二、公司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三、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事项。
  四、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五、公司董事会材料不完整,部分董事未在会议决议签署页上签字。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中电兴发(002298.SZ):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收警示函
  7月12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公司、陶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等规定,安徽证监局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2.费用核算存在跨期。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中电兴发财务总监陶黎明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汉马科技(600375.SH):会计处理不规范等,被责令改正
  7月12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存货减值未严格执行统一计提标准少提跌价准备。2.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而少提折旧。3.固定资产减值未按照会计准则执行而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会计处理不规范。
  汉马科技董事长范现军、财务总监李建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范现军、李建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九典制药(300705.SZ):副总经理亲属短线交易,收警示函
  7月10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杨洋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湖南证监局发现杨洋作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配偶袁赛青于2023年5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九典制药股票1万股,成交金额为24.96万元;于2023年6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九典制药股票1万股,成交金额29.15万元,共获益41386.64元,本次买卖九典制药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杨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拓维信息(002261.SZ):未按规定披露3.56亿元对外担保事项等,被责令改正
  7月13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3年,湖南证监局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披露3.56亿元对外担保事项。二、在2016-2021年未及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损益变动共计605.89万。三、在2021年未及时计提坏账准备64.22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拓维信息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拓维信息补充披露海云天科技对外担保情况,同时对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罗平锌电(002114.SZ):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核算等方面违规,被责令改正
  7月12日,云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不规范。公司个别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不规范。
  二、信息披露不规范。一是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亏损原因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受限资产情况、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情况披露不准确。三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事项。
  三、内部控制不完善。一是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不到位。二是公司生产和销售产品存在内部控制不到位。三是公司的个别控股子公司存货发出管理流程不规范。
  四、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公司部分已发出商品未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及时确认收入。二是公司部分销售收入核算方法不准确。
  以上问题反映出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证券公司
  中信证券(600030.SH):存在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等问题,收警示函
  7月13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公司在2023年6月19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信息系统设备可靠性管理疏漏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国融证券: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收警示函
  7月12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以“财务顾问”名义实施蒲公英项目过程中,公司未制定相关合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展业行为,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该项目工作底稿归档不完整、不规范。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长城证券(002939.SZ):营业部负责人向客户销售非公司指定代销金融产品并获取不正当利益,收警示函
  7月14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封远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封远生在担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临泉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向客户销售非公司指定代销金融产品并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封远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基金/投资公司
  深圳泽润: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存在三项违规,收警示函
  7月1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泽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你公司未实际参与所管理的中创全球未来旅游驴妈妈专项私募股权基金、豪亨1号私募股权基金、艺鼎1号私募股权基金、共青城中创文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项目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二是公司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艺鼎1号私募股权基金、深圳泽润红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未名泽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私募基金的部分投资者披露上述产品成立至今的半年报和年报;三是公司未按规定妥善留存个别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方面资料。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象学:未按规定披露私募基金定期报告等,收警示函
  7月11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上海象学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事实:
  一、未通过录音或录像的方式向个别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告知、警示。
  二、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定期报告。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销售,被责令改正
  7月13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存在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相关工作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现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证券合规周报(第95期)丨中信证券因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等问题收警示函 7月24日起内地投资者不得通过沪深股通买入A股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