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田轩:建议试点逐步恢复T+0股票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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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田轩:建议试点逐步恢复T+0股票交易制度
2024-03-05 20:53:00
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提出建议,试点逐步恢复T+0股票交易制度,出台配套的风险监管措施,防止市场大幅波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侨资企业信心和责任。
实施更灵活、公平的交易制度
  田轩认为,从交易制度看,我国现行的T+1交易制度已无法满足全面注册制背景下健康投资生态构建的需要。实施更灵活、公平的交易制度,将是短期内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实现市场投融资两端动态平衡的重要抓手。
  目前的股票市场T+1交易制度下,一旦当日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大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货、ETF套利、融资融券反向操作来弥补损失甚至可以盈利,而中小投资者一旦操作失误,当日亏损无法挽回。这不仅有悖于市场公平性原则,也将对金融市场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田轩提出建议:
  一是试点逐步恢复T+0股票交易制度。在主板市场蓝筹股试点并逐步扩大T+0交易制度范围;先行在个人投资者中试点T+0,成熟后再向机构投资者过渡;先行试点单日单次T+0,成熟后向单日多次T+0过渡,直至完全覆盖。可以以上交所单次T+0交易制度研究为出发点,循序渐进,将T+0交易制度从主板市场逐步有序推广到其他各个板块,最终实现在A股板块的全覆盖,并逐渐统一各板块涨跌幅标准。
  二是出台配套的风险监管措施,防止市场大幅波动。采取保证金制度、对投资者账户进行定期评估、限制不良交易账户等风险监管措施预防T+0制度可能带来的风险,维护市场稳定。同时,采取更精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投资者准入门槛设置时,从资产规模及投资经验等角度对投资者进行区分,采取账户金额分开管理、实行特别报价制度、限定T+0交易频次或交易规模等措施防止投资风险。
  三是严格落实《证券法》,完善证券交易法制化监管。完善市场监察系统交易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出台发行后续配套的追责和处罚机制并严格执行,加强各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提高处罚力度。进一步推进《刑法》的修订,追究个人责任,提高刑期上限,大幅提高证券违法犯罪的成本。
进一步优化外资营商环境
  对标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的目标,目前我国外资营商环境还存在制度与政策协同性不足、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化程度不足等堵点。对此,田轩建议:
  一是健全市场机制,发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协同效应。在政策上保证一致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减少行政干预,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完善市场主体问题反馈机制,出台针对性政策,切实回应企业关切、疏解堵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落实中央政策时,发挥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协同效应,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司法协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厉打击恶意竞争、虚假营销、产权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具有重点示范效应的领域树立“标杆”,明确支持外资与民企的态度。
  二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由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纲领性文件,在稳定市场经营主体预期的同时,为协调同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提供目标统一的方向性指引。建立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突破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空间壁垒,发挥国际商事仲裁跨境管辖、跨境执行的特殊功能。积极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减少行政监管部门以非法治方式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干预,对于已发生并造成企业严重经济损失的错案,要允许相关企业提交行政诉讼或法律诉讼加以纠正,并对相关案例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三是畅通国内外循环,更高水平开放吸引外商投资。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全国“一盘棋”的稳外资工作机制,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开展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充分利用“进博会”“服贸会”等国家级重要经贸平台,加强开放政策和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进一步在规则、管理、标准等方面对标国际先进。强化制度约束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水平,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在力争打通区域政策阻隔,实现各地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的全面有机衔接、良性互动,逐步形成国际与国内、区域与区域之间规则一致、高效协同的营商环境创新氛围。
促进侨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田轩直言,对标高质量发展目标,当前侨商侨企发展仍面临由于缺乏相应政策支持的堵点难点。
  对此,他提出建议:
  一是进一步增强侨资企业信心和责任。大力宣传涉侨涉企政策,及时回应侨资企业家的思想关切,提振侨资企业发展信心。鼓励侨资企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在评选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光彩事业贡献奖等活动中,积极推荐评选诚信守法、热心公益、贡献突出的优秀侨资企业和企业家。
  二是完善扶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侨资企业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聚焦减税、降费、外贸、融资等领域,研究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侨资的政策举措,通过“侨企恳谈会”等互动活动,有效对接政策要点和企业关注点,合力推动惠企政策逐项落实。
  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着力化解侨资企业融资难问题。各级侨联、工商联、金融部门密切合作,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和银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侨资企业金融产品,解决侨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资金困难,扶持侨资企业壮大发展。
  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助力侨资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侨资企业利用好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消费、新服务,有针对性地调整产业布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五是多措并举吸引海外高端人士回国创业。建立归侨侨眷、海外侨胞高端人才数据库,将符合条件的侨资企业高层次人才纳入服务对象。支持侨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侨资企业设立教学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站,积极为侨资企业培养实用型人才。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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